基本上克服了对游泳的恐惧感,在水中不怎么紧张和惊慌了。
不过也越来越发觉虽然手上有那么点肉,但肉不够大,不够粗,不够强壮,不够有力,也许这也是美国人菲利普斯能刷新N个游泳记录的原因,不光需要腿蹬,手也很重要的。
昨天诚惶诚恐的游了几次3.5区哦,今天就一直在那里泡着,基本没离开过,我真是罪孽深重啊,不知天高地厚,竟然还去潜水了,先是尝试漂浮了几十秒,顺利通过,然后深吸一口气,在吐纳后的瞬间下潜,再用手往上翻水,直接到底,忽然间耳朵很痛,只好不停扑腾,连滚带爬网上浮,幸亏只痛了几十秒,然后又恢复正常,也许是水下压强太大的缘故,和坐飞机一样的感觉,耳膜内外的压强不对称,便对耳膜有了冲击。
回来后查了些潜水方面的资料,发现潜水证也不难,考虑潜水证的基本条件就是
理论上来说,不懂游泳也可以参与潜水.但是考取潜水证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能游泳200米或者浮潜(带面罩、呼吸管、脚蹼)300米和在水上能漂浮10分钟.不懂游泳的人,水性不好,对水会有恐惧感,从而在水中容易紧张和惊慌,所以最好能先适应呆在水中而不恐惧。
去某个地方潜水也是我人生的梦想之一,继续接近。一个个的来解决